引用:
作者shadow2013
我說啊,不管是高志鵬還是林益世,有收賄貪污一樣都要進去關一關,
不過看看這金額,50萬對上6300萬,懶叫比雞腿,啊你是在幫林益世喊冤喊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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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詳細講, 這50萬是要做競選經費, 高志鵬的要求很合理阿
而且就算真的拿了私人用途, 才50萬就判貪污罪, 而且一審判刑五年六月
相較之下014拿了6300萬, 純私人用途, 否則6300是啥用途阿, 服務費, 競選經費?
而且6300萬竟然沒被判貪污罪,
50萬對上6300萬, 6300萬才多判了約兩年
怎麼看就是一個很奇怪的對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