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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30_林益世一審宣判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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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不留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
qneb
你不會懂立委跟總統是不同的職位,你不會分辨的。
高志鵬014犯案時身份都是立委。你是看顏色在說話吧,要不要替014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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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檢署依貪污罪將兩人起訴,姚昇志坦承犯行並繳回一百五十萬元,但高志鵬則否認收取賄款,南投地院審理後,判處高志鵬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姚昇志二年四個月。
兩人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國有財產局出租或讓售土地,非立委職權範圍,高志鵬的關說無法發揮實質影響,就算高、姚兩人拿了業者的金錢而關說,只是在品德上足以非議,卻未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兩人無罪。
那辜啟允又是什麼職位?
法院什麼時候是以當事人的主觀認知為佣金作為基礎?
你一直搞錯對象,我一直在聊辜啟允
2013-05-03, 05: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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