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udd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qneb
你要加強常識,你的意思是"一定要有收賄賂,才算貪污"<------你的想法錯誤。

你到底是在說些什麼

就算不收賄也算貪污好了,這和014案有什麼關係

我還是搞不懂怎麼有那麼多人願意和你認真,不過就是一個想盡辦法要幫貪污犯國民黨辯解的人罷了
舊 2013-05-03, 02:21 PM #1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udd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