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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引用:
作者Angel13
一堆人怎麼連一點點法律常識都不懂阿?

他又不是立委,難道一個黨(不論國還是民兩黨)怎麼能算是公務員?
頂多恐嚇跟財產來源不明這些罪罷了!

照那麼說,台灣所有立委官員們哪個不用關個20~50年?


吳淑珍收錢的時候絕對不是公務員身份

不是替阿珍辯解
但是法律之前
希望人人平等
舊 2013-05-03, 11:40 A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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