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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a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沒錯 這就是很多人不懂的盲點~~~

因為用貪污比較好聽 比較聳動 所以大家都用"貪污"兩字

基本上 光是 "公務人員" 跟 "公職人員" 就一大堆人搞不懂了~~

所以打從一開始 014就不可能會有貪污罪 包括土城王都一樣 除非修法 或是有"授權公務員"的身份存在 不然他們都沒有所謂的貪污罪 貪污罪不可能發生在總統 縣市長 縣市議員 立委 鄉鎮市長 村里長的身上


這點 煤體一定都懂 他們不可能不懂 但是故意寫成貪污 就是故意把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當成標題來譁眾取寵 一旦判決下來 例如014的案子 他不是貪污無罪 而是他跟本不構成貪污應該有的條件 然後大家都會說014貪污無罪 然後就是黨證云云 法院誰家開的云云

所以囉 這就是一種單純的操作手法 主要就是透過民眾對條文的不了解 來達到輿論攻擊的效果~~~

沒錯,如果非公務人員這樣做叫犯法的
那公司一堆業務和採購大概也完蛋了
講白點啦白花花的銀子有機會給你會不要?
我想一萬人大概只有極少數不拿
會氣憤的民眾是忌妒居多
舊 2013-05-03, 10:51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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