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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個到路口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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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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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feree_c
跳針哥就是今天被停權的那個鐵面人,你怎麼會不知道?他不是你的老戰友嗎?
好啦,等跳針哥轉生可能無望了,我直接講.
五都交通裁罰之申訴裁量權,從去年就回歸五都了,若向中央公路總局申訴,還是轉回五都裁量.
也就是說,你如果在台中市被開單,向公路總局申訴沒用,除非打官司.
而打官司會不會贏,就不是重點了,為了600元罰單,你願意打官司,當然也行.
就算贏了,600元罰款值不值打官司的成本,那就見仁見智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裁量權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因地制宜的法規內容,不用理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內容寫些什麼囉?
也就是說交通部像個廢物,寫了一堆地方自治下根本無需理會的東西囉?
2013-05-02, 10:5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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