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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semmy
誰是跳針哥?

你對地方自治的相關法律似乎比其他站有熟悉,可以提供一下答案嗎?

跳針哥就是今天被停權的那個鐵面人,你怎麼會不知道?他不是你的老戰友嗎?

好啦,等跳針哥轉生可能無望了,我直接講.
五都交通裁罰之申訴裁量權,從去年就回歸五都了,若向中央公路總局申訴,還是轉回五都裁量.
也就是說,你如果在台中市被開單,向公路總局申訴沒用,除非打官司.

而打官司會不會贏,就不是重點了,為了600元罰單,你願意打官司,當然也行.
就算贏了,600元罰款值不值打官司的成本,那就見仁見智了.
舊 2013-05-02, 10:45 PM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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