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VD65O2
越早來台灣的越沒有權柄。
1949至今,權柄都握於同一群人手中。
(程度差的別再叫2000~2008。我指的是國會過半的絕對權力)
有權炳,不推動行政中立;
有權炳,不推動司法公正;
有權炳,推不出一視同仁的福利政策;
有權炳,推不出財產來源不明罪;
有權炳,打造不出可長可久的制度;
...
這種有權炳,何德何能還肖想得到人民的一絲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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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敬意沒關係,有選票就行,這些有權柄的人選票可有少拿過?沒有嘛,有的話還會有014.645.615...這樣一堆狗屁倒灶的事情跑出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