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feree_c
路旁紅線上賣鹹酥雞的攤販,有可能讓你轉彎時不得不壓雙黃線,怎麼會無關?
另外我所謂的盡量靠邊,就是已經不能再更靠邊了,再靠近就會碰撞建築物或其他地上物,或招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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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車時還沒遇過"路旁紅線上賣鹹酥雞的攤販"這種情境,
所以一開始以為是描述另一回事,那當然與主題無關,
假設引言的內容指的是該攤販攤子位在馬路上,而且攤子延伸到了外線道
的兩線之內的情境的話,我當然無法體諒,那就可以套用,
我於 #169寫的第三個小段落。
所謂的靠邊,我在#169寫的第三個小段落也描述過了,
擋我堵我的路,我當然無法體諒。
我勉強可以接受(鄉愿、姑息)的情境是,
如果外線道的兩線間距夠寬,
然後臨停車輛可能最邊邊的車身或車輪剛好踩到外線,
我在不需要踩線或跨線的"前提下",只要將車身偏左一些,
左轉一點點,就可以有"足夠的間距"(我的"間距"和你的"間距"應該有差異,你開車應該比我厲害,所以你的"間距"或許可以抓得比較"窄",而我抓的"間距"比較"寬"),繞過該臨停車輛,
我真的勉強可以接受這樣的情境,將就一下,就算了。
問題是,每次上路,遇到的情境,百分之九十五,
都是我得踩線跨線甚至變換車道才能繞過臨停車輛,
不好意思,那我"無法"體諒。
邊邊到底是多邊呢?該怎麼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