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好智障!移民署居然直接發文給嫌疑犯說你們被條子釘上
瀏覽單個文章
boym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在門牌上
文章: 119
下面有人回應了
引用:
出國及移民法法條,第六條規定,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經各權責機關通知後,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
要嘛移民署不會變通,要嘛2單位溝通有問題...
都是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2005.06.30 七星山主峰拍的
2013-05-01, 03:17 PM #
8
boyma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oyman
瀏覽boyman的個人網站
查詢boyma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oyma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