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gag5
那照你這樣說,特偵組的檢察官們也是法盲嘍?
特偵組分案調查後,去年十月以貪污、洗錢罪名分別起訴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與兩名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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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的應該是我 可能有些地方我不盡了解
不過 特偵組當初也是發了一張聲明稿
http://www.tps.moj.gov.tw/public/Data/33614430385.pdf
我想 他們起訴的角色 不是"立法委員014" 而是"行政院秘書長014"
若以行政院秘書長014 那貪污罪就會成立
而014的律師 肯定會將角色定位在立法委員014
畢竟依照時間點來看 當初收錢的時間點 他還沒當上行政院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