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enyuan
我記得以前上課老師有提起過,
法律上「貪污」兩字只適用於公務員,不適用於其他人(包涵公務人員)。
所以,沒國家考試及格的人,拿再多錢都不算「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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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這就是很多人不懂的盲點~~~
因為用貪污比較好聽 比較聳動 所以大家都用"貪污"兩字
基本上 光是 "公務人員" 跟 "公職人員" 就一大堆人搞不懂了~~
所以打從一開始 014就不可能會有貪污罪 包括土城王都一樣 除非修法 或是有"授權公務員"的身份存在 不然他們都沒有所謂的貪污罪 貪污罪不可能發生在總統 縣市長 縣市議員 立委 鄉鎮市長 村里長的身上
這點 煤體一定都懂 他們不可能不懂 但是故意寫成貪污 就是故意把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當成標題來譁眾取寵 一旦判決下來 例如014的案子 他不是貪污無罪 而是他跟本不構成貪污應該有的條件 然後大家都會說014貪污無罪 然後就是黨證云云 法院誰家開的云云
所以囉 這就是一種單純的操作手法 主要就是透過民眾對條文的不了解 來達到輿論攻擊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