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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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ohoung2
我覺得與其有空自怨自艾
還不如想一下該如何努力
坦白說
台北市房價不會掉下來的
不然考慮一下其他地方
人生會過的比較好
在台北房價起飛初期
六七年前早就在版上提過了 被誤會房仲推銷 被調侃不少
還被當做政治文砍了一兩代帳號 現在只是狗吠火車
我只能說當時沒要搭上車的 要認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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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鬱男4天狂訂12屋 判退款
總價6422萬 發病狀態 買賣無效
2012年01月18日
曾姓男子躁症發作,買下圖中「天生贏家」建案的12戶房屋。張良一攝
【張欽、蔡佩蓉╱台北報導】罹患躁鬱症的曾姓男子,四年前發病時,四天內狂購北市華亭街「天生贏家」預售屋十二戶,加上車位總價超過六千四百二十二萬元,妻子發現制止後,曾男才覺悟打官司要求解約,台北地院認定曾男躁鬱症發作,導致購屋無效,日前判建商宏龍開發敗訴並退還訂金五百一十七萬元。
原為國小代課老師的曾男,昨在家透過對講機說:「判決很合理。」鄰居則表示,曾男有躁鬱症,很愛買東西。宏龍昨舉辦員工旅遊,其律師董家豪表示,目前一切依照法院判決結果,不方便評論。
付訂金逾五百萬
曾男自二○○一年起,不定期在馬偕醫院門診或住院治療,二○○八年發病期間,先於二月二十八日買了四戶「天生贏家」預售屋,隔天又買了五戶,三月一日再買二戶,三月二十六日再添購一個車位,隔月又買一戶店面,總價高達六千四百二十二萬元,並先付訂金五百一十七萬元。事後曾的妻子整理物品,才驚覺曾瘋狂購屋行徑,先請律師發函通知宏龍,表明曾男罹患憂鬱症,主張合約無效要求退費,並求助消基會及台北市消保官,但宏龍都拒絕取消買賣契約。
遭疑有判斷能力
宏龍指出,曾男購屋前早已評估建案所在地的發展性與未來性,且付訂時會審酌不同信用卡繳款期限,顯然有在考量自身經濟能力,不像精神錯亂的行為,宏龍質疑,曾男還會介紹親朋好友一起看屋,說要等賺了錢再賣出,現在可能是怕投資失利,才想毀約。
法官根據馬偕醫院診斷證明指出,曾男罹患「雙極性情感疾病」即躁鬱症,二○○八年起處於躁期狀態,期間會出現過度自信、飛躍意念及盲目投資情形,因此認定,曾男在發病期間的狀態,處於非理性瘋狂購屋,屬精神錯亂所為,判決買賣契約無效,建商也應退還訂金。本案還可上訴。
躁鬱症發作亂買案例
◎2011/11:
●台北市罹患躁鬱症的中年婦人,病發時會瘋狂購物,3名新朋友故意跟她去血拼,藉此騙吃騙喝及受贈名牌包
●結果:家屬拒付刷卡費用,並向3人追討贈品
◎2009/12:
●新竹市罹患躁鬱症男子,貸款90萬元購買減肥、保健等數10種產品
●結果:躁鬱男妻子向消保官投訴,廠商承諾回收未拆封產品
◎2009/10:
●竹科林姓工程師一口氣訂下台中5戶豪宅,經協調退掉4戶,卻仍稱躁鬱症發作才亂買屋,打官司要建商退還500多萬屋款
●結果:台中地院認定林男有躁鬱症,但未喪失意識,判建商不須退款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0118/3396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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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這麼好上述case 還有必要辛辛苦苦花錢打五年的官司嗎? 再自圓其說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