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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97357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停止線有這樣權威跟半步不可跨越的重要性
那之前的越線受罰警告標誌幹嘛又要取消?

過去這項罰法不知道是三百元還是六百元
警告標誌塗銷後直接認定闖紅燈罰款直跳一千八百元
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算不算不教而誅?

直接弄個民調好了,看看這裡鄉民有多少人知道這條罰法?
(我騎了25年機車還不知道這樣算闖紅燈)
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認為跨線會嚴重影響交通
要嚴加取締前有個宣導期讓百姓了解 ,就像酒駕或禮讓斑馬線上行人一樣宣導
其後再違規被開單那還不心服口服嗎?
 
舊 2013-05-01, 12:58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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