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neb
你沒知識要多看電視,014當立委時收賄6300萬成立,當總統府祕書長時索賄8300萬不成立(因為當証據的錄音帶是有被刪掉某些片斷及剪接而成的,不具証據力)
|
你也麻煩看一下電視,這次一審全部都是幾乎都是被告律師觀點,所以被大家認為很扯!!
http://newtalk.tw/news/2013/04/30/36021.html
綜觀整個地方法院新聞稿,法官幾乎全採被告律師所做的主張,雖然法官還創造出一個「職務密接關聯行為」說認為,判決時並非採取狹隘的法定職權說;但整個判決結果,幾乎就是被告律師辯護書狀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