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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R.T.
林益世一審被判7年4個月,罪名是恐嚇取財及財產不明
貪汙部分...無罪!!
老婆,媽媽及舅舅都無罪!!
台灣司法...還有甚麼希望???

氣暈了...請合併到這棟樓: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10633

我就在想 這鳥籠財產來源不明罪到底是幹麻的?
重判2年就結案了嗎?
財產來原不明 不就是證明有貪污嗎?
舊 2013-04-30, 09:3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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