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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SDN128K
聽你在鬼扯懶蛋
當年張院長宣布停建後 如果不再復建 根本就損失不到3300億
現在洞弄這麼大 整個建完 工程款該領的都領了
高層能閃就閃 反正替死鬼不是自己 要怎搞都可以
反正再挖個洞 把損失再推給公投 最可笑的是這停建公投還是執政黨發起的
誰知道他們玩什麼連環計
要我說 將來如果要算這筆帳 當年一意孤行要復建的那票人 都要負連帶責任
全部禁止出境 財產全部充公貼補國庫 有刑責的全部比照阿扁通通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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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很輕巧,一個未完工的工程損失評估你是怎麼算出來不到3300億的
廠商所以有損失你都要不斷買單、還加上違約金、停單受損物料處理
現在會搞這成這樣不斷追加、也是那個亂停工留下來的禍患
你到底有沒有做過承攬的經驗?
工程款即使領完還有保固金、要等保固過了才能領回
有問題不處理就從保固金扣找其它人處理、不夠還可以求償
你現在又搞一次片面違約、上面這些就法律效力就會全部發生問題
請問你知道該怎麼收捨殘局嗎?怎麼究責
2000年台電便白白浪費很多錢在這些事情身上
真正闖禍又拍拍屁股當沒事走人的、正那些亂停建的人
要我說、應該要把當年停工的那票人全部求償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