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問題不在拚裝貨、爛貨
違約停建之害絕對遠大於建完不用(安全性不通過的話)
違約停建會有兩個最麻煩的地方
1.花的錢會遠超過建完不用、因為又要多花很多違約金送承攬商
2000年的停建110天、讓台電在違約金白白多支出了76億
2.施工責任難以釐清
東西蓋到一半就停止,你沒辦法評定承攬商品質、用追究口各方人馬責任
台電主動違約停工便是不良承攬商最好的擋箭牌
即使是優良承攬商、也會影響到後續保固改善問題
變成核四後續損失難以評估止血,名為「停損殺出」實為「停損殺不完」
2000年次停建後續影響、便是最好的例證
絕對不是什麼「停建只是剛好」
最好的做法是整個建完、再做嚴格檢查
安全性通過就運轉、安全性不通過也有完工後明確證俱辦人
損失可以控制
對於那些不良的承攬商、這才他們最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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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在鬼扯懶蛋
當年張院長宣布停建後 如果不再復建 根本就損失不到3300億
現在洞弄這麼大 整個建完 工程款該領的都領了
高層能閃就閃 反正替死鬼不是自己 要怎搞都可以
反正再挖個洞 把損失再推給公投 最可笑的是這停建公投還是執政黨發起的
誰知道他們玩什麼連環計
要我說 將來如果要算這筆帳 當年一意孤行要復建的那票人 都要負連帶責任
全部禁止出境 財產全部充公貼補國庫 有刑責的全部比照阿扁通通抓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