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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西皮
你可能真的是發錯單位了
依照地方自治法
這道路所屬權限是地方政府
中央交通部無權管理
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區域
應該只有省道縣道等 可上官網查詢

要盯桃園縣政府
他們取得中央補助款後
錢就可以任他用
別說路鋪不平 預算都能挪去放煙火
中央無權干涉...


有時候道路的劃分 , 一般民眾真的搞不懂權責單位是誰 ..
市區一般的道路 , 也有可能是公路總局管的 !
尤其是經過市區的省道 .

所以發文給地方政府或者公路總局都可以 , 若不是權責單位 ,
他們都會幫忙轉發!
舊 2013-04-29, 04:5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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