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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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睡了,先回答一下
> 一、如果沒有私企投資,那就是國家公辦。
> 二、電信數據迴路是不可以被私人獨佔、寡佔、壟斷,不然公共電話就沒有人要架設啦
我主張的民營化前拆分是原本電信回路還是公有 可以說還是政府壟斷
但積極發展業務的部分(如光纖)拆分到新公司(徹頭徹尾民營),民營化那時候剛好要發展光纖
2004 中華開始推光纖 2005中華民營化,時機可以說還蠻好的
不過那時候固網已經開放幾年了,我這種做法對固網要自己鋪迴路的有很大的威脅
事後諸葛而言,那時候採取收回固網業者迴路讓它發展光纖 也比今天收回中華電信迴路來的好
但這個做法 就像你說的有違法的可能性
2012 拆分中華電信迴路在NCC沒修法前一樣也是違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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