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rakim
> 就算還是壟斷,那請問是中華有問題還是,GOOGLE有問題?亦或是台灣自已的私企有問題?
你想問的問題原因前面都已經有寫了,搜尋我的文章可以很明顯看到
有壟斷的情形發生,不管造成問題的原因是什麼
壟斷者勢必會被處理,壟斷者不一定會是問題的原因
退到壟斷這步來說,對你的論述很不利
> 中華的電信業務基礎建設的那一分錢,不是你我納稅得來的?這意思是說,你要讓中華倒嗎?你的錢付出流水?
這邊以及以下論述太兩極化了
就基礎建設這部分中華電信說已經花錢收回
(雖然就我的論述他花的錢 有部分可能還是來自這些公有財產)
2012又被立法強迫拆分
從之前我的文章看 你應該會注意到我只支持民營化前的拆分,而不是這種民營化後的拆分 成本結構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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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這樣說很怪…我是沒有看你的文章…只是…這種分拆是不合理的。
電信數據迴路是國家的法定保障產業,意思就是說
一、如果沒有私企投資,那就是國家公辦。
二、電信數據迴路是不可以被私人獨佔、寡佔、壟斷,不然公共電話就沒有人要架設啦,行動基地台也沒有人要架設。偏遠地區的電信通訊也不會有人理,如果私企倒了,那請問又是誰來接手?還不是政府買回?那我也可以開一間空殼公司,剝削、放空這些地方,再讓政府買單。或是私企去賺飽有利可圖的地方,讓國企去收這些地方的爛攤。憑什麼?
壟斷者是政府,不是財團,政府是不可被分割處份的社團法人。而且這是國家必要的基礎建設跟投資,國家有權利無條件壟斷。就拿美國國鐵的成立來說,在當年美國大西部發展的時候,美國的鐵路都是私企的,可是二戰之後,噴射飛機問世,汽車普及,私企鐵路公司分分倒閉,於是美國政府出資買下所有出售的鐵路路線跟公司,這是為了確保人民的普遍交通權利,於是美國政府開始壟斷,至今,在美國仍有私人鐵路跟私人鐵路公司,也可以合法申請、登記、註冊、鋪設、營運。就是沒有聽美國人說政府壟斷。這不是市場競爭不公的理由。如果開放之後,公司營運不善,設備及建設投資不足,是否可以強制私企低價售出、合併且讓政府贖回?
以GOOGLE的財力、能力跟實力,政府可以請他們來台灣營運呀。讓GOOGLE自已鋪設不行嗎?既然台灣的財團沒有這個能力,就讓國外的財團來做,跟中華對著幹就好啦…不然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網通也可能很想來喔。也沒有什麼理由要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