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henix
其實說真的
當初發照的時候如果加一條但書
就是集資的三分之二先放在政府做押金
三年內沒有達到目標建設的75% 的話 ~ 押金沒收
這類做法大概會有兩個可能的結果 (但是只會發生其中一個)
一是競標的廠商大減 或是小廠意外的因為這樣得標
二是這條但書被人質疑 然後又轉去政治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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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到的這些早就發生過了.....
當初政府訂定遊戲規則(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時明訂綜合固網實收資本額必須達400億元,
還必須繳交資本額門檻10%也就是40億元的保證金....
籌設期限內, 若完成25%(25萬)的用戶迴路, 可領回一半保證金,
期限內百分之百完成才能領回另一半的保證金.
但是, 政府很替財團設想,
所以三大民營固網竟然能通過審驗, 取得正式的營運許可並領回保證金....
而且.....
還政府還多次修法, 調降資本額門檻, 最近一次修法已降至210億,
所以這三家固網都分別減資成200多億....
政府真的很照顧財團.....
當電信自由化啟動....
原本政府是希望把電信局時代建設的市內線路獨立出來, 由已經公司化的中華電信和
新成立的民營固網共同維護, 但民營固網說21世紀是光纖的時代, 誰還要銅纜,
又不是賣廢五金的.....於是, 政府就要中華電信把銅纜吞回去.....
當初通過三家固網籌設, 台固資本額960億, 亞太656億, 新世紀資通475億,
合計超過2000億, 用這些資金想要把台灣大街小巷挖翻過來都行,
可是政府因為固網業者抱怨挖路困難, 就搞了M台灣計畫, 花300億挖了近9000公里.
然後固網業者說最後一哩建設困難, NCC就強迫中華必須以成本價把銅線租給他們用.
業者又說, 資本額規定得那麼高, 股東有意見, 所以政府就修法把資本額降了一半....
而當初繳交的保證金當然如數歸還了.....
政府真的真的很照顧財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