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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引用:
作者blueck
放在腦袋的東西本來就能帶走

說成出賣母公司也太扯

照你這種說法那別轉職了

還是只能轉跟目前工作毫無相關的工作重頭開始?

那種把客戶資料.業務機密.公司專利放進腦袋裡帶走的,根本在走鋼索

三倍薪水就肯賣?
你們騙誰啊?!
用完一次就丟的刨根價,起碼要十倍才值得考慮(比正常薪資高很奇怪嗎?)
這種行為不單出賣母廠,也把自己給賣了
以後誰敢用你?準備去庶務二課吧
會被挖角的顯然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打滾經營多年,除非已是夕陽產業
否則我不相信有人這麼廉價
舊 2013-04-24, 12:57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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