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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瑞緋
去年就修法成只能拿一成報酬了
另外要報酬還得再拾獲後一星期內通知、報告、交存遺失物
沒有的話也不能要求報酬
所以他要三成完全是不合法

枉費他還是念法律系
居然還在討三成
而且都已經拾獲兩週了才打電話去討報酬


因為有許多民眾仍然沒有更新腦內的資訊, 也許他就是想賭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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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3-04-24, 07:55 A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