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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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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84225760
繼續吵,以後都不要還就好了
不然哪天又有詐騙集團利用這個反威脅撿到歸還的好心人


當然不能不還,撿手機不還最笨
比偷錢還好抓

是撿都不要檢最簡單,要撿就不要跟人家討錢

這條法律是該廢除才對,不是變一成

東西掉拿不回來,可以說是失主粗心自找的,怨不得別人

好心會撿就不要跟別人要報酬,不然你可以不要撿

搞得三成報酬變成斂財手段了
舊 2013-04-23, 02:0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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