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uff Daddy
我的意思是, 瞭解美國學制的如 megag5 和我都知道,
一般來說 19 歲的主嫌不可能在念醫學系2年級,
應該是主嫌不住在美國的老爸聽兒子講的.
你就舉了個難得一見的奇筢當例子反駁.
那我也可以舉一反三啊...
請不要把 special case 當成是 n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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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跳針, 美國的學制還是有高中後醫學系而非全部都是學士後醫學系
不是只有你們了解美國的醫學院學制好嗎???
不要看到有高中後醫學系的case, 就跳出來說人家都是濫校, 讀了沒有醫院會收實習
如果都是濫校沒有人讀了可以當醫生, 自然就會收了, 怎麼還會存在著???
從來沒有人要去跟你們爭辯主嫌是否讀醫學系?
是你們自以為有人要跟你們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