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eTAG用戶數攀高 民眾:不裝較方便
瀏覽單個文章
yw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我剛查了一下
誤闖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車道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不遵道路管制之處罰)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至900元罰鍰。
泥馬的還有這招.
2013-04-18, 12:50 PM #
20
yw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ywe.
瀏覽ywe.的個人網站
查詢yw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yw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