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說我一生貧窮,再說自己不貪財,那是假的
這個邏輯不通吧? 很多人可能就是因為不貪財才一生貧窮, 這也為假?
那拾金不昧的都是看淡錢財的富翁? 市井小民撿到都貪財? 基於結果, 答案顯而易見.
曾有過金錢權力, 但現在失去, 也不等於他看淡對錢權的棧戀, 只是已沒有他的舞台
得被迫接受事實而已.
有人貪贓枉法A錢無數, 現在待在牢裡悔過, 自然會說看淡錢財, 但要是當初放他自由,
可能又繼續A幾十億都不會停手. 若他的態度會因環境而異, 那也不見得是真心的.
我認為對於一種態度的持有與否, 並不需受限於是否擁有特定物質或身分. 態度就是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