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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absolute
呵呵!好問題 小弟覺得有良心的廠商應該會用版別來區分,
若已標示,且買家沒在看或無意忽略,交易後應該沒人會怪賣家,
可惜網路上的賣場幾乎~~~

良心的廠商


這....不是已經絕種了
舊 2013-04-15, 09:2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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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