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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之繩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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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冠老公的姓,以及懷胎十月的辛苦,這些都是許多女性熟悉到脫口而出的藉口

但是就像網友們說的,那沒生小孩的(現在這種人很多,生小孩沒有那麼簡單)不就一點地位一點藉口都沒有?
更何況,要照顧小孩,要為他的補習費,教育費,未來的房子頭期款等等負責,往往男人也是付出痔瘡、糖尿病、高血壓、心肌梗塞、過勞死等等的代價,這並不會比女人小。俗語說,生的擺一邊,養的大過天,就是這個意思。生了小孩,然後拉拔他長大,不見得比懷胎十月輕鬆。
社會中也不乏一些結了婚,沒生小孩就離婚的。這些都照樣在法律規範裡得照著走。她們沒有這些辛苦,可是還是可以分到婚後雙方打拼成果的一半啊。
姓,要改成母姓也可以,一個姓氏不足以當成理由。要不,孩子改姓吧。改姓之後的後遺症自行負責就好。
還有,往往生不生小孩,是女人的決定。女人決定不生小孩,之後又改成要趕快生小孩的例子,所在多有。善變是女人的特長而且是權利。生不生,跟男人關係越來越小。

一個道理,放在女人身上,如果是道理,應該男人也適用。
一個補習班名師,婚後的收入,如果在離婚的時候堅持說「這一分一毫都是我自己一個人賺的」,而糟糠之妻只有煮飯照顧小孩等等沒有產值的事情,不能分得婚後夫妻共同增值的財產。這不是道理。這也是當初女性主義鞭答沙文主義的理由之一。
同樣的,一個名主持人,如果也可以說,這一分一毫都是名主持人自己賺得的,辛辛苦苦去跑場,跟客戶磨,跟老闆週旋得來的,完全跟我老公無關,這也不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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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走者,卻困在原地
多少人活著,卻如同死去
我想說的都在

跟這
停權中
舊 2013-04-14, 08:00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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