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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吉他之繩
這正好是讓大家來觀看所謂女性主義是讓女性覺醒,還是讓女性賴皮的主義。
究竟這個道理是適用在兩性上,還是一碰上女性就會轉彎?讓我們看下去~

這個命題有點問題喔!!

目前的法律婚後至離婚前所增加或減少的財產才需要相加起來對半分,
所以如果女方賺或是存的比男方多,
則女方須要付給男方,
相反,若有債務,也需要隨之分擔。
這就是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因此衍伸出所謂「夫妻財產分離制」,
以及離婚後約定「雙方互相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在台灣一般來說需要付贍養費的人,
只有沒有工作的或是年邁的女性,
大部分是要求不到贍養費的。

所以如果以目前最夯的于名嘴為例,
她在海外瞞著先生置產到處藏錢,在節目卻說自己租房子,
就是怕婚後財產共有制,被分去一半囉。

在某些國,就是所有都分一半,
連婚前的也需要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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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偽沐紅衣
舊 2013-04-14, 07:2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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