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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發票核銷治重罪 學界震驚 國立大學教授貪汙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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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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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feree_c
樂見這個結果.
如果真的以貪汙論罪,會傷害到不少因制度受害的無辜者.
其實每個人對這個判決有怎樣的看法,就看觀念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還是[寧可放過一百,也不錯殺一個].
如果沒辦法做到100%正確,我覺得以目前的法律觀念,應該是傾向後者.
既然這種陋習已被討論,將來就會改變為較為合乎法律規範的作法,所以仍有正面的意義.
您這是比較正面的看法
但會不會變成 : 反正又不會被判為貪汙, 那就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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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13-04-13, 01:46 PM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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