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程收費階段,未申裝eTag且未預付登記之民眾,可利用超商多媒體通路平台(Kiosk)、遠通公司直營門市等、遠通客服電話、高速公路1968客服中心免費電話、智慧型手機App軟體(遠通版)查詢應繳通行費,與ETC用路人相同。
二、 未申裝eTag之民眾其繳費管道及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之方式說明如下:
(一) 自動繳費期內:利可用超商使用多媒體系統、遠通直營門市、網路、客服電話等方式繳費。
(二) 逾自動補繳期後:會先以「平信」歸戶(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三) 平信寄發逾補繳期仍未繳費者,再以「雙掛號」寄發第二次通知,須加收作業處理費(內含雙掛號郵資)。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4286
---
只有已寄發逾補繳期通知而仍未繳費者, 才會加收作業處理費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