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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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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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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aker2013
我車速標準跟你一樣,高速公路都是速限+10公里,不要模糊焦點。
我在內側車道開表速120公里,一旦後面有車越來越近,就會主動找機會禮讓。
重點是讓出超車道,盡量讓快車不要利用中、外線超車,與慢車速差過大,造成危險。
你看前面日本高速公路的狀況,都是內線快外線慢,行駛在內線時,當後面有快車就會
找機會禮讓,而不是佔著超車道,要後車自己想辦法超車。
台灣很多人想法跟你一樣,才沒有辦法貫徹車速分流,讓快慢車搶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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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我也想當快車啊, 沒辦法到達速限+10的速度之原因, 都是前車在龜居多,
那前車為何不讓道, 卻是我想開快車的要讓你
這哪說得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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