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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不留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
如果是我,申請家暴是很Smart的作法

保護令下來,我會接著申請離婚,理由就放上保護令,不堪同居人之...


這樣一來法官判准離婚的機率就大增,也不需要什麼贍養費



當然前提是,我要多賺幾十億才需要考慮....


我相信她們雙方都有請教律師,都知道申請保護令這招的後續影響威力

日後上法庭攻防,有保護令差很多,

只是這招太狠,一但放出去,就很難好聚好散,

有些人以為james不講話是在等什麼,其實他也不用等什麼

魚美人會自己出招,因為整件事主動權一直都在魚美人身上

只是james不回應,讓美人後續的動作反而不好施展

所以現在才這樣透過其他人放出什麼james之前要離婚要拿幾千萬...
舊 2013-04-11, 10:42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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