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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殺人路改善 僅加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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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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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3
引用:
作者
zandar
何不食肉糜?
有預算的話,直接開車應該會更安全
他的重點在於路權的不同 , 安全係數就不同 .
花錢買路權 .
再者 , 開車的花費跟騎機車總是不同 .
雖然是黃牌機車 , 享有汽車路權 , 但費用的確比使用汽車少很多.
兩位的切入點都沒錯 , 只是觀點不同而已 .
2013-04-10, 10:05 AM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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