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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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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請參考我先前的發文,已說過車少的時候我除非超車根本不會想去開內車道,即使超車
也要提防前面超速車突遇紅斑馬大腳急剎,這篇您可能沒有看到。

而車多的狀況我已發了很多篇,重點是要說明有些車多情形不見得能一律把在內車道
行駛的車輛視為佔用內車道,要視當時的路況而定。

至於您的離題,我是很希望台灣有一天能像美國,違規者幾乎篤定出事,但光靠我一台車
無法立即改變台灣的行車環境,所以您說的狀況還是會選擇先明哲保身。但回到原先討論
的主題,當車多所有車道都開不到速限時,大家都有權利行駛車流最快的車道並保持安全
車距隨著車流行駛,逼車者沒有比較偉大。
引用:
作者Earstorm-2
Kazama網兄, 誠心說一下, 法律賦予你權力使用內車道這一點您是對的.
然而用路觀念跟道德觀念(如果很嚴格來說), 您還是不要開內線的好, 會害到他人.
不論有再多理由, 您如果只打算定速行駛, 就不要進去超車道了.
離題一下:
從您的作法看來, 即使前車已經閃燈, 您還是會堅持直行最大不讓的法律立場.
也就是說只要您不違規, 就是最大, 不需顧及其他道路使用人, 不需考慮環境.
對吧.

(我並不是要戰您, 反正你已經KO好幾個網友了, 只是您這樣做真的會釀成事故)
舊 2013-04-09, 11:27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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