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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三星在前 三星犯賤在後 自此發誓終身不會在買三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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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u355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1
謝謝某版友私信給我關於小孬孬一詞涉及公然侮辱及妨害名譽做出的判決書編號
想請問下是要直接到警局備案,或是把文章寄給網路警察之類的?
詞窮就直接做人身攻擊的 實在沒什麼值得再回覆的價值
沒告過人 好緊張喔
2013-04-07, 05:36 PM #
175
teru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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