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意外遭輾斃男子 去年撞死人逃逸
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倒是覺得如果駕駛不是故意的, 死者的份不能算上去.
但違規停車在公車站的部分, 能罰的, 有牽連的, 全部算進去沒關係.
舉例: 假使罰款是NT6,000~NT100,000就直接罰十萬.
舉例: 如果違規停車+危險停車有雙罰金額, 就兩個一起加.
舉例: 如果有罰款跟上課, 那就又要罰款又要上課.
..
簡單說就是疊加, 能有處罰效果的通通算進去.
但一定是要有關連的.
2013-04-07, 08:11 AM #
26
Earstorm-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arstorm-2
瀏覽Earstorm-2的個人網站
查詢Earstorm-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arstorm-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