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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zaqwsxdsa
在我看來卸貨跟買乾熱都是一樣的...

沒有誰比較高尚值得別人去讓他!!!

馬路是給車走的...不是給你卸貨用的...




看到這我突然有一種.......................................

人情味???不違法在先!!!難道我要為了人情味自己去違法???這就有人情味了???

有人說的好!!!如果因為這人情味而違法出事情!!!你要不要負責???

你又改口說不關你的事情你不負責???

都你的毛!!!

如果認為卸貨和買甘蔗一樣,那是你社會歷練的問題,我不予置評.

還有,肇事者自己負責,這是很簡單問題.
如果違停卸貨肇事,那個司機就要負責,干我什麼事?你也真好笑.
我的主張只是能體諒就體諒,萬一出事,該負責的人當然要負責.

另外,我的什麼毛?你沒毛嗎?白虎?!
舊 2013-04-04, 12:47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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