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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我在路上也遇過這種就把車子停在路中央,我也只好逆向"越"過他,好巧不巧這老兄在這當下把車門打開,當下我就跟他媽發生超友誼關係。

如果這就是你說的體諒,我那天時速如果不是壓在30以下,現在回你文章就不知道是用左腳還是右腳,還是用念力了。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如果大家意見都一樣,那就沒有什麼好討論的了.

事實上就是,我根本不需要你贊同,我只是表達我的看法而已,認同就認同,不認同也就算了.
你不認同,對我來說不痛不癢,因為對我來說,你根本就不重要,你說是吧?




to jshj0314網友:

他違規沒錯,但事實上你並不是過不去.

你想,對向公車都過去了,排你後面的車也都過去了,你的得理不饒人,只是浪費到你自己的時間而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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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4-03, 10:10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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