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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r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這又再一次證明勞工是賤命,
憑什麼公保就可以拿回來勞保就不行?
只有公務員才是高級人種嗎?
公保跟農、勞保規則應該一致才公平,
原來勞工繳的錢都拿不回來,
還有那個國民年金,
不知是那個立法的,
失業沒錢吃飯快餓死還要繳錢然後說你老了才可以領國民年金給付,
都還不知道可不可以活到那時候?
可能像這個案例錢也拿不回來,
更扯的是夫妻結婚另一方要替對方繳國民年金不然要罰錢,
全世界只有鬼島才有這種制度吧?
難怪離婚率跟不婚者居高不下。
舊 2013-04-02, 10:15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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