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放屁不留手
這應該是一開始吧
引爆點不是James跟他岳母發生口角,說出要請警察趕于美人的母親離開
很明確表達不願意跟他岳母住的意願,
那于美人聽到他先生講這句話之後的這反應是報警申請保護令,而不是請他母親離開這家庭
這也明確表達美人自己的想法
你為什麼對這件事還要有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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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覺得雙方都沒有說真話,其他所謂友人插花的就更不用提
事情不太合常理
報導有說她媽媽跟他們住在一起,即使有口角,可以報警趕人?跟家人吵架就可以報警趕對方嗎?我不知道跟父母或兄弟姐妹吵架,打電話報警要求派員過來幫忙趕走家裡的成員是否受理?
看電子媒體拍到的畫面,是人已經到了警察局做筆錄,因此,懷疑是否口角,有人動手或是說了一些威脅性的話才用報警來制止?到底是岳母威脅女婿?還是女婿威脅岳母?
再來是申請保護令,更有點莫名其妙,保護令是為了保護媽媽,除非她與媽媽堅持繼續同住,搬走就不會碰面,何需申請
申請了保護令是要叫老公搬離嗎?如果這是樣,他老公還能待在家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