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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久沒去淡水,今天才發現誤闖單行道。也發現路邊停機車即將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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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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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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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tony
沒錯,使用者付費,但台灣是不使用的人也要付費,用的人付兩次
我並不排除有可能有這種情形 .
不過使用者付費應該是現今比較合理的情形 .
至於如何排除重複計費的情形 , 則是在我能力之外的事情 .
而如果說有其他事情有這種可能性 , 就來說這件事情也是的話 ,
那就好像說有男人犯下性侵案件 , 就要把所有男人看成潛在罪犯 ,
我想是不適當的!
而汽車停路邊要收費 , 沒理由機車停路邊就不可以收費 .
2013-03-29, 09:13 AM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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