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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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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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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_akemi
既然名為"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為先決修件。
因此福利第三項意指 設籍並實際居住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的高雄市民。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未領政府其他生活補助者。同時符合上述之對象,可依身心障礙程度請領規定之金額。
因為對象資格3~5項很像是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審查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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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本人是身心障礙中度,設籍在高雄市
但不是中低收入,也不是低收入
根據網頁所說
可以領每個月4700元的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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