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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如果不嫌麻煩的話, 把路上看到的違規, 想拍的, 比較討厭的類型通通送給警察吧.

真的, 既然警察不做, 有志之士就幫他們抓, 他們可以依照片處理就好, 雖然很可悲.
舊 2013-03-23, 03:4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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