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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據內車道,導致2車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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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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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13
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在臺灣有這種道理存在,而且還有人支持
臺灣高速公路還是有"速限"這個最高原則存在的,除非你是緊急避難
否則不能逾越這個限制。
引用:
作者
NSRC
依據就是
有人從你右邊超車
開在內車道 有車接近時 就要讓出來讓別人超
無論對方有沒有超速
2013-03-23, 10:04 AM #
78
walk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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