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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VS.強姦 教授涉貪辯論 律師:假發票比強姦嚴重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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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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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71
引用:
作者
JXL
不合理 就不合理
律師是用來講法條的 還是講道理的?
不合理 也沒看到有人修法
但是犯了法規 才要開始檢討法規
法律是"量身(財)訂做的"喔
最近的新聞,不就給了答案嗎?
http://tw.news.yahoo.com/%E9%A6%AC%...-213000435.html
2013-03-22, 04:39 PM #
17
N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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