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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VS.強姦 教授涉貪辯論 律師:假發票比強姦嚴重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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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hua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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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8
引用:
作者
sazabijiang
一定要我這樣講嗎....
你覺得你老婆被人強姦嚴重
還是你繳的稅金被挪用在不該用的地方嚴重?
不能同意更多了。
而且現行貪污治罪條例本來就不符比例原則,
不論金額至少七年以上....
至少刑度也要和貪污金額有比例關係,
依現行之規定,只要有貪,
只會想辦法貪更多,反正到時候刑度一樣。
2013-03-22, 03:23 PM #
3
skyhua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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