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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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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重點是安全性,人行道本來就是相對安全,騎機車載幼兒風險較高。

基於條件的對等,這類新聞都是

機車;酒駕(違規)

假設
行人;任意穿越車道(也是違規)
[ 行人不可能都不過馬路,光走人行道吧 ]

所以這假設很合理吧

你故意去穿越車道,要是沒事我就相信

同樣是違規,但安全性是

走路 > 開車 > 騎車

以後卡到陰那位要是再發引戰文相信大家就沒爭議了,對不對
舊 2013-03-19, 11:05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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